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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守自盜 - Harbou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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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WiNG via Wikipedia)


港交所與證監會於今年六月發表聯合諮詢,以港交所利益衝突為由建議加大控制上市過程。名義上,證監會打著保護投資者,完善監管制度的旗幟下,與港交所一起提出擴大證監在審批上市程序中的權力。照常理來說,保護投資者,提高上市公司質素,減少市場不穩定不是好事嗎?始終證監會的原意不就是要確保市場運作正常,保護投資者嗎?在旁人眼證監會做自己應該做的事,這當然是無可厚非,但諷刺的是在這場資詢中,最明顯的得益者,亦是最大的利益衝突問題,卻是源自提出諮詢的政監會。

的而且確,證監會的天職就是要完善市場運作,減少市場上不道德行為。先不論是加大證監權力等不等於一個更好的股票市場,這個聯合諮詢中的其中一個不方便真相就是,是次上市改革計劃的最大得益者就是證監會。整個聯合諮詢的建議說到底就是證監會會從港交所中拿掉一部分上市話語權。證監的角色由原本的最後把關人(gate-keeper)變為由一開始便參與其中。作為事件中的最大得益者,亦不難想像為什麼歐達禮人會這麼高調聲明這個計劃沒有其他出路。

而不出所料,聯合諮詢一出,無論是業界,尤以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為首結成的反上市改革聯盟大力反對證監會這次,連聯合諮詢其中一方的港交所董事會亦有微言,甚至爆出未有聽過董事會內有同意聲音。有見是次上市改革其實疑點重重,在未釐清所有利害關係前,亦不應強行通過改革。

當然作為一個自由主義信徒,在整個上市改革諮詢中,我一定是持反對意見的。原因十分簡單,因為If you can’t trust people with freedom, how can you trust somebody with power?” 若然上市改革的原因是因為港交所可能為利是圖去啤更多殻股,那有甚麼機制能確保證監會有權力後又不會監守自盜?需知現行的上市委員會是由28個不同業界代表產生而成,而改革後的上市監管委員會只有6名委員而還有一半是證監代表。當然我不是在說上市委員會越多一定會代表上市質素越高,但我在這裡想提出的是,如果是次改革真的是因爲想改善上市的利益衝突問題,那改革後的證監會權力膨脹這個利益問題又由誰解決?難度真的要像中央銀行體系般有lenders of the last resort,證監會而上再成立監證監會去監察證監會運作?

事實是在現行體制上最有動力去保持上市公司質素的人其實不是證監會,而是港交所。因為說到尾,港交所賣的是『上市』,而證監會賣的則是『安全』。若然你認為上市,也分重質和重量,那解決方法更加是顯而易見,因為從宏宏歷史中我們看到的是,要提升質量的方法,從來不是更多監管,反而是更多競爭,亦即是開放更多的交易所牌照;因為只有競爭,機構才有動力進步。

而諷刺的是,在這邊廂有人說市場會失靈證監會需要監管更多,這邊廂就有證監權力膨脹的新聞,君不見Andrew Left一案,一名專業投資者沽空某港股後發表自己對恆大地產的看法都落得罰錢停牌的下場。若然證監權力再這樣下膨脹下去,誰知道香港會否步英國或新加坡後塵,把上市權力從交易所分家後,前者上市公司數目一年減半,後者更跌出全球15大交易所。

[starbox desc=”Louis Lo

Mr Lo is the regional director of Students For Liberty in Southeast Asia. Students For Liberty is a worldwide student organisation dedicated to promoting personal and economy freed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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